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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制片
约定一方享有单方解除权,已收费用不予退还,解除权消灭后还能否主张不退已收费用?
【原创】文/汐溟《约定违约行为发生时艺人有权不再演出,已收演出费不予退还,是否系约定解除条款?》一文中,笔者讨论了如何识别约定解除权条款,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享有单方解除权,单方解除权产生后,该方当事人作出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思表示,导致解除权消灭。本文讨论,若解除权消灭后,在对方解除合同时,能否以不予退还款项的约定作为拒绝退款的抗辩?约定2021年3月1日,甲乙签订演出协议,约定乙参加甲组织的演出,演
汐溟电影合同律师
为何影片上映后主张解除权,通常难被支持?
【原创】文/汐溟影片或电视剧、网络剧等影视作品上映后,合同当事人主张解除权通常难获支持。原因是什么?上映最大的特点就在于盈亏的确定性已分,尤其对于影片,上映后即可发现盈亏性。投资的盈亏性已经确定,此时若主张解除合同,实际上是将盈亏的不利结果转移由对方承担,有违诚信。投资合同的特点在于风险的不确定性,双方共担风险,而前述情形下的行为实际上将风险由一方承担,另一方不承担风险,与投资合同的性质相悖,实际
未按照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小程序剧资金,能否解除合同?
【原创】文/汐溟当事人联合投资小程序剧,将未按照资金使用计划使用资金约定为解除事由。履行期间,主张解除的一方未履行资金监管职责,小程序剧上线后提出解除合同的主张,能否成立?约定甲乙联合投资小程序剧,约定双方共同出资,甲负责拍摄、制作和发行,以甲名义开设专用账户,乙负责管理资金账户,甲应按照乙同意的资金使用计划使用资金。如果甲未按照乙同意的资金使用计划使用资金,乙有权解除合同。履行甲开设专用账户后,
欺诈事实被订入合同,欺诈或违约如何认定?
【原创】文/汐溟故意告知虚假情况系欺诈行为,欺诈的相关事实被订入合同,系欺诈还是违约?对欺诈或解除有何影响?在《欺诈是否以欺诈事实被订入合同书为要件?》一文中,笔者讨论了欺诈的事实不以被订入合同书为要件,只要一方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即可构成欺诈,虚假情况或隐瞒的事实是否被订入合同书并非认定欺诈的必要构成要件。但被订入合同,对合同的效力则有一定的影响。甲、乙就某
制式合同、格式合同及格式条款有何区别?
【原创】文/汐溟在一起艺人经纪合同纠纷中,违约责任条款中只约定艺人的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未约定经纪公司的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显失公平。该案一审法院认为该违约责任条款系格式条款,内容无效。该案二审法院认为,该合同系制式合同,非格式合同,前述条款也非格式条款,对一审法院关于格式条款及无效的认定予以纠正。那么,制式合同、格式合同及格式条款有何区别?制式合同是指合同版本相对固定,但签订合同各方仍可对合同条
案外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应能证明当事人存在恶意串通或虚假仲裁情形,否则,无法获得支持
【原创】文/汐溟案外人发现当事人达成的仲裁调解书处分其利益,损害其权益,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的申请。该申请应该符合法定条件,申请的重点理由应是当事人存在捏造事实,虚构法律关系,恶意串通或虚假仲裁情形,若申请的理由并非前述事实,通常难获支持。案情2020年5月8日,甲与乙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将土地租给乙使用。2021年12月1日,乙与丙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乙将土地租赁给丙。2023年,甲、乙产生
合同中约定“提交法院仲裁”,如何确定管辖权?
【原创】文/汐溟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有争议可向法院申请仲裁,争议发生后,应选择何种方式解决?诉讼还是仲裁?甲、乙签订《影片联合投资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约定:“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甲经营所在地法院申请仲裁。”后发生纠纷且无法协商一致,该案应由人民法院管辖还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
能否以对方未履行备案义务为由而拒绝支付影片投资款?
【原创】文/汐溟甲、乙签订影片联合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共同投资影片,乙应在签约后10日内支付投资款,甲负责影片的备案及报审、拍摄、制作及发行。签约后,乙督促甲及时备案,但甲并未提出备案申请。乙据此主张甲构成违约,同时拒绝支付投资款。经甲多次催告后,乙严重超出约定时间仍未支付。双方因此而致诉。乙主张甲违约在先,其有权行使法定履行抗辩权,其未按约定时间履行投资款支付义务的行为不构成违约。乙是否构成违约?
违反开具发票义务,能否解除合同?
【原创】文/汐溟影片投资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负有开具发票的义务,如果该方当事人违反该义务,且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守约方能否解除合同?一般情形下,当事人怠于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开具发票通常不是合同主要义务,因此,当事人不能据此行使法定解除权。此外,当事人有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也有权解除合同。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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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剧“出海”元年记:风浪越大鱼越贵…
一天能当三天用。 短剧给观众提供的,是类似倍速看剧的“性时比” 短剧赛道的发展,本身使用的也是“倍速时间”,尤其是在“出海“领域
001剪辑
原告与被告之一存在仲裁协议,案件是否应由法院审理?
【原创】文/汐溟当事人签订合同并约定仲裁条款,如果一方当事人对第三人提起诉讼但将另一方当事人列为共同被告,诉请其承担连带责任,该方当事人能否以存在仲裁条款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无管辖权的抗辩?案情乙系合伙企业,丙系其普通合伙人,甲、丙签订投资协议,约定甲对乙出资,同时约定有仲裁条款。此后,甲起诉乙退还借款,并将丙列为共同被告,诉请丙对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丙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主张甲、丙之间签订的投资协
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对解除权有何影响?
【原创】文/汐溟发生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情形,合同均有可能解除。但解除权的依据却不同。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均触发法定解除权。当事人以不可抗力作为解除事由,其解除权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一)项,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依据前述规定主张解除合同需同时满足两个要件: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结果。以情势变更作为解除事由,解除权的法律依据是《民
撤销电影合同诉讼为何需在上映后一年内提起?
【原创】文/汐溟影视合同的撤销之诉通常需要在上映后一年内提起。诉讼中,影片上映时间是法庭必然审查的事实,虽然法庭也会调查主张撤销的一方当事人何时发现欺诈事实,但多将未超过上映一年期作为裁判的理由。那么,诉讼中法庭为何对在上映后一年内提起诉讼的事实如此关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是一年。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有何主体特征?
【原创】文/汐溟《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若侵犯他人债权,行为人与相对人还须就其侵权行为对他人债权无法实现之损失承担连带责任。然而,法律并未对实施前述行为的主体作出规定。实践中,以合同形式侵害他人债权的主体仍有一些特征。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签订合同的目的系损害他人债权,具体而言,系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担确定性债务,其本具履行能力,
音乐节类演出合同有哪些特征?
【原创】文/汐溟演出合同是演出者为演出组织者演出文艺节目,演出组织者为演出者支付报酬的合同。演出者的主要合同义务是演出文艺节目,演出组织者的主要合同义务是支付报酬。但大型音乐节类演出合同的履行需要特定条件,前述条件使该类合同具备以下独特性:第一,举办大型音乐节需要主管机关的批准,需要组织者履行行政报审程序,获得举办许可后才可组织实施。第二,大型音乐节系组织多位演出者的演出,并非单一演出者的专场音乐